(二)平台领导力
在企业间网络情境下,平台特指企业间技术与生产组织的集成化系统(Gawer和Henderson,2007)。在产品内分工日益细化的微观前提下,平台是促进企业间知识协同、实现技术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和共享的重要依托。因此,一旦掌控了企业间整合平台,就意味着控制了整个企业间网络的价值主导权。不过,平台的核心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平台资源的整合者,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自身的平台领导力。平台领导力是核心企业通过建构技术生产平台并有效整合企业间网络知识与资源而形成的对平台其他成员企业的影响力。核心企业不一定要拥有领先于平台其他成员企业的关键技术,但在整合其他企业的知识和资源方面必须拥有独特的优势。核心企业不但要整合成员企业的技术与生产流程,而且还要在成员企业之间合理分配共创的价值(郝斌和任浩,2011)。核心企业只有在整合平台资源、实现企业间价值共创和共享方面表现出足够的胜任力,才能彰显其平台领导力。作为平台整合者,核心企业必须在组织企业间生产活动之前就介入成员企业的技术开发与生产活动,以引导成员企业为实现平台的共同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真正具备平台领导力的企业不应该是坐享其成者,而应该协助成员企业解决技术与生产问题,能够推动平台整体高效运作。例如,丰田汽车公司专门派遣技术专家深入上游供应商的生产第一线,及时帮助供应商解决技术难题,从而确保汽车整车生产的效率。
尽管很多网络企业均为平台整合者,但并不都具有充分的平台领导力。核心企业要想真正具备充分的平台领导力,不仅要在企业间资源配置与利益协调方面发挥引领作用,而且要在供需两端表现出足够的敏锐性。就供给端而言,核心企业必须设计有效的甄选机制,选择最适合平台运作的成员企业。为此,核心企业必须充分了解平台企业间的知识互补性和能力差异(Shah和Swami-nathan,2008),通过配置多元化的知识与技术组合,更好地实现平台企业之间的能力协同。在确保企业间协作持续性的同时,核心企业还应该为平台运作保留适度的灵活性,以保证知识结构的适时更新。在需求端,核心企业作为对接模块生产企业与最终消费市场的桥梁,必须充分认识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易变性,通过有效调整战略和目标来维护成员企业的利益。一旦丧失对市场的把握和对平台战略的有效控制,核心企业就难以形成真正的平台领导力。
(三)制度领导力
制度即“游戏规则”(Meyer等,2009),是系统演化过程中自发生成或者由系统主导者建构的用以协调和规制系统成员的行为准则和基本规范。从宏观层面上看,制度外生于企业间网络,是网络企业得以生存的基本环境;而在微观层面,制度则是网络主体有意识的策略反馈和主观建构的结果。在企业间网络中,制度的形成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外部环境和成员企业间的竞争演化,但也离不开核心企业对制度的干预和建构。核心企业利用既定的网络制度实施企业间的业务协调与关系治理,同时也会反作用于已有的制度体系,并推动制度向新的结构演化(Shaner和Maznevski,2011)。核心企业在主动建构制度时,自然要满足其自身的利益诉求,但更应该考虑其他成员企业的诉求和遵守问题,这样才能保证网络运作的效率。同时,任何一种有效的网络制度都应该在维护既定的网络关系和保证网络发展方面均具有持续的效力。核心企业能否很好地建构和利用网络内部制度来确保企业间网络协同创造价值,关系到网络整体的市场竞争力。为此,我们将制度领导力作为第三个层次的企业间领导力,并将其定义为核心企业在建构和利用网络制度推动企业间价值协同创造方面形成的对成员企业的影响力。显然,不同核心企业在建构和利用网络制度推动企业间价值协同创造方面的能力各不相同,因此,它们的制度领导力也参差不齐。
网络制度同时包括正式制度(如协调规则等)和非正式制度(如网络规范与行为准则)。网络内部的正式制度绝大部分由核心企业主观建构。网络正式制度是否有效取决于其规制成员企业行为的效果以及激发成员企业知识共享与价值共创动机的作用。非正式制度尽管更多地来源于网络的自发演进,但也受到核心企业的影响。核心企业通过有意识地培育成员企业的认知、信任和其他关系契约机制,可为整个网络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通过长期、持续的主观协调,核心企业能够强化自己与成员企业之间的信任和承诺关系,并以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方式实现对网络能力的整合。
与技术领导力和平台领导力相比,制度领导力在凸显正式网络位置影响力的同时,也彰显了非正式机制在核心企业协调与控制成员企业方面的功效。实际上,正是由于企业间非正式机制的存在,核心企业才得以更好地履行网络领导者的正式权力,而且核心企业基于关系契约机制采取的网络协调、能力整合以及价值共创和共享举措更容易得到成员企业的认可和响应,而成员企业的积极姿态又会反作用于核心企业实施这些举措的效果,进而对核心企业的企业间领导力形成正向影响。在反复的网络建构与关系互动中,核心企业的企业间领导力不断得到提升。
五、结论与未来研究展望
企业间领导力的提出是一种全新的尝试,必然会面临诸多挑战。毫无疑问,建构一种新的理论或概念体系远比批判某种既有理论或概念体系困难,企业间领导力理论建构的道路必然是“荆棘丛生”。然而,基于实践和理论的双重诉求,我们必须披荆斩棘,坚持不懈地钻研和探索。本文从企业间关系的非对称依存性、联盟网络合作下的中心位置追寻和知识整合中的联合意义建构三个方面论证了企业间领导力的理论合法性,厘清了提出企业间领导力概念的理论依据。企业间领导力概念的提出和理论建构可以填补当前企业间网络理论在论述非对称性问题方面的理论空白,也可帮助核心企业通过网络建构来追寻超额价值。发展企业间领导力理论,不仅可以拓展合作战略理论的解释边界,而且还可为企业进行市场分析和技术生态系统分析提供新的视角。同时,本文还从市场竞争单位由企业向网络拓展、产业技术结构由链式向模块化发展、企业管理范畴从内向外延伸等三方面论证了提出企业间领导力概念和建构企业间领导力理论在实践层面的合法性。核心企业通过建构自身的企业间领导力,可以更加清晰地识别其所处的竞争生态关系,确定自己的网络领导者角色,并拓展其自身的能力与资源边界。在理论溯源与合法性论证的基础上,本文初步提出了企业间领导力的三个构成层次,即技术领导力、平台领导力与制度领导力。这种层次划分有助于识别企业间领导力的构成要素,为进一步的理论拓展创造条件。
未来还有赖于更多的学者围绕企业间领导力的理论建构与发展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针对进一步的理论拓展,我们提出以下可能的研究方向:
首先,构建企业间领导力的概念体系。尽管本文初步界定了企业间领导力的内涵,但并没有深入剖析其概念维度。正如上文指出的那样,企业间领导力不仅涉及正式的资源控制与网络协调权力,而且包括非正式的企业间影响力,如企业在网络中的声望以及由此激发的成员企业对核心企业的追随意愿。基于这一初步概念界定,后续研究可致力于识别企业间领导力概念的构成维度、设计企业间领导力测量方法和指标体系以及开发企业间领导力量表等。
其次,探索企业间领导力的前置变量及其影响。我们已经观察到不同核心企业在引导成员企业行为、协同创造网络价值等方面表现出完全不同的效率特点,核心企业的企业间领导力不仅影响其本身的绩效,而且关系到整个网络的持续运营效率。同时,企业间领导力在形成和培育过程中也必然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核心企业自身的网络建构能力、核心企业网络控制行为的合法性、成员企业的认知等等。尽管核心企业可以主动增加建构自身企业间领导力的投入,但必然也要受到外部因素的制约或影响。作为网络群体中的一员,核心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些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企业间领导力。未来研究应该识别企业间领导力的前置变量,以厘清不同因素对于建构和提升企业间领导力的不同影响。
再者,探究企业间领导力的结果变量。尽管企业间领导力会影响核心企业及其所在网络的价值创造,但其中的影响机制并不清晰。企业间领导力作为核心企业所具备的影响整个网络的能力,不仅会作用于网络其他成员企业的绩效,而且可能对网络内部的知识共享与开发、技术创新与模仿、成员企业的战略选择等诸多问题产生影响。此外,不同类型企业间网络的企业间领导力作用机制与路径可能各不相同,对绩效、创新等结果变量的影响也可能不同。因此,未来研究有必要识别企业间领导力对这些结果变量的不同影响和作用过程,以便明晰企业间领导力的作用机理。
最后,东、西方情境下的企业间领导力比较研究。2012年,美国管理学会会刊(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专门发布了有关东、西方理论碰撞和比较研究的专辑征稿启事,如何建构有东方特色的管理理论也成为当前备受华人学者关注的问题。企业间领导力作为一种情境依赖性现象,必然受到其所处环境的影响。例如,在政治资源作用举足轻重的东方情境下,核心企业的政治资源对于建构和发展企业间领导力可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与西方企业相比,东方企业可能更善于利用自己的政治资源对其他企业施加影响。这种情境差异不仅可能对企业问领导力的生成机制与作用路径产生影响,而且还可能对企业间领导力的内涵认知产生影响。因此,识别东、西方情境下的企业间领导力差异,建构基于不同情境的企业间领导力理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来源:《外国经济与管理》(沪)2013年5期 作者:郝斌/刘石兰/任浩